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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稀土行业政策

 
  • 为了保护我国稀土资源,促进我国稀土行业健康发展,并掌握稀土话语权,我国政府近年来推出了一系列规范稀土行业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主要包括:发布稀土开采指令性计划、制定稀土出口政策、加强稀土行业整顿、推进稀土行业整合、成立稀土行业协会和实施稀土发票及其他一系列政策。同时也将赣州和包头分别授予"稀土王国"和"稀土之都"的称号,以保护稀土资源,促进稀土行业健康发展。
  • 从2005年开始,中国稀土产量连续5年超过10万吨,2008年产量高达12.48万吨。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数据显示,2008年,全球稀土消费量约为13万吨,其中中国国内消费约7万吨。2009年,中国稀土氧化物产量为12万吨,占全球产量的97%。作为世界稀土资源主要供应源,我国稀土资源储量逐年减少,为了遏制国内稀土不顾市场需求的盲目开采,从2007年起国家开始对稀土开采总量和各企业的生产指标实行"指令性计划"。
  • 历年国土资源部发布的稀土生产指令性计划表中数据一览:2009年全国矿产品和冶炼分离产品指令性生产计划指标分别为119500吨和110700吨。2010年全国矿产品和冶炼分离产品指令性生产计划指标分别为89200吨和86000吨。2011年全国矿产品和冶炼分离产品指令性生产计划指标分别为93800吨和90400吨。2012年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2年矿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并未对外公布,只有部分省份指标对外公布其中:广西第一批1100吨,云南第一批2500吨。2013年度全国稀土矿(稀土氧化物REO)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93800吨,其中离子型(以中重稀土为主)稀土矿指标17900吨,岩矿型(轻)稀土矿指标75900吨。
  • 2014年1月22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达2014年第一批稀土生产总量控制计划,将以前的"稀土生产指令性计划"改为"稀土生产总量控制计划"全国合计安排稀土矿产品计划46900吨(REO),冶炼分离产品计划45250吨(REO)。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未公开2014年第二批稀土生产总量控制计划。
  • 2015年第一批稀土生产总量控制计划:矿产品52500吨,冶炼分离产品50050吨。
  • 我国是世界主要的稀土生产国和出口国,供应全球近90%的稀土资源,但因无序开采和恶性竞争,长期以来,我国的稀土都处于低价售出的状态,与1998年稀土产品出口配额制度启动时相比,中国稀土出口增长了10倍,但价格却下降了36%,同时,大量的开采挖掘造成严重的植被退化、水土流失等环境问题。出于环保和国家安全考虑,我国从资源保护和市场价格等方面对稀土生产和出口政策进行了调整。从1998年起,我国对稀土产品出口实施配额管理制,稀土配额总量逐年下降,从2005年的5万吨削减至2010年的2.4万吨,减幅达52%,2011年和2012年稀土出口量基本都占出口配额的一半。此外,我国从2005年开始取消了稀土冶炼分离产品出口退税政策。从2006年11月开始,对出口稀土加征15%-25%的关税,稀土原矿等41种稀土产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商务部2014年12月31日发布了《2015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明确稀土出口执行出口许可证管理,仅需企业拿出口合同申领出口许可证。稀土出口配额正式取消。2015年4月,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宣布稀土出口关税2015年5月2日后正式取消。近几年我国稀土出口配额具体数据如下:
  • 注:2012年第一批21226吨(第一次发布与补充发布总和),第二批9770吨,共30996吨。
  • 2013年第一批轻稀土13563吨,中重稀土1938吨,共15501吨;第二批轻稀土13821吨,中重稀土1679吨,共15500吨;全年共31001吨(从2013年开始稀土出口配额每批次分为轻稀土和重稀土两方面)。
  • 2014年第一批轻稀土13314吨,中重稀土1796吨,共15110吨;第二批轻稀土13691吨,中重稀土出口配额1809吨,共15500吨,全年共30610吨。
  • 为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矿业产业结构调整,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成果,解决当前稀土等矿产勘查开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国开展了一系列的整治整顿行动,从2010年至今年,具体稀土专项整治整顿行动相关信息如下:
  • 2010年5月17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主持召开第11次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稀土等矿产开发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5月18日,国土资源部发出《关于开展全国稀土等矿产开发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从2010年6月至11月集中开展稀土等矿产开发秩序专项整治。
  • 2011年工信部、监察部、环境保护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六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稀土生产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12号)精神,切实整顿和规范稀土生产秩序,加快转变稀土行业发展方式,决定自2011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为期4个月的稀土生产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整治,对稀土矿山和冶炼分离企业无计划、超计划生产,收购和销售非法开采的稀土矿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维护正常的生产和流通秩序,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通知一经下发,引起各地高度重视,在有关部门的的共同努力下,在各地方及各级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稀土生产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以下显著成效。一、坚决纠正了无计划、超计划生产行为。二、稀土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三、坚决打击了违法开采和买卖稀土矿产品行为。四、行业运行质量显著提高。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纠正稀土违法勘查和开采行为600余起,有89家稀土矿山和冶炼分离企业停产整顿,此外全国还查获稀土走私犯罪案件10余起。
  • 2012年10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核查整顿稀土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要求有关省(区)从通知下发日起,立即组织开展并于11月15日前完成核查整顿工作。根据有关省(区)工业主管部门向分管省(区)领导汇报本地区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线索,由省(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工业、国土、公安、环保、税务、工商等部门逐一进行核查,对存在违法违规开采、生产、销售、偷税等问题的,都立即责令停产并拆除了生产设备,并依法追究了相关企业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 2013年8月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打击稀土开采、生产、流通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函》,此次行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八个部门联手。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12号)"地方政府对本地区稀土行业管理负总责"的要求,经稀有金属部际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研究,自2013年8月15日至11月15日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稀土开采、生产、流通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
  • 2014年4月14日江西国土资源厅网站发布,将在龙南县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稀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龙南县以稀土资源乡镇为责任主体,抽调了县直单位30多名干部,组成了六个专项整治工作组,对非法开采稀土、违规收取稀土尾水和非法购销稀土行为进行查处打击。
  • 该次行动全面清查整治非法开采稀土矿点,对稀土矿山进行拉网式巡查,重点清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工程建设以及假借林业开发、农业开发等名义进行稀土盗采、尾水回收的行为;全面清查以开挖鱼塘、水库为名,违规回收稀土渣头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购销稀土矿产品行为,查办一批有影响的案件。 截至目前(2014-4-14),已破获稀土非法购销案1宗,收缴稀土矿产品9.14吨(湿矿),刑拘3人。
  • 2014年8月5日,《打击稀土开采、生产、流通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由八部委联合颁布,这是继2014年1月以来,国家第二轮打击黑稀土产业链专项行动。内容为自8月15日至11月15日,八部委联合开展打击稀土开采、生产、流通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
  • 经过几年对稀土行业的整治整顿工作,中国稀土产业已经逐渐从散乱走向集中。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司司长陈燕海介在第五届"中国包头•稀土产业论坛"上表示,2011年和2012年,全国先后两次开展稀土行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违法勘察和开采行动600余起,捣毁非法采矿点14个,约90个矿山和原料供应企业停牌整顿,查处走私案件14起,没收稀土2600余吨,案值4.4亿元,约80家稀土企业通过环保核查,新增环保投入超过40亿元。目前,我国稀土行业长期存在的资源乱采乱挖、无计划和超计划生产等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稀土行业秩序进一步规范。
  • 近几年,不仅地方逐步的完成了稀土资源的整合,全行业的整合也逐渐拉开序幕。稀土整合的主要目的在于提高行业集中度,保证稀土行业有序开采,统一定价、报价、出口,避免私采、乱采、盗采,避免行业内部恶性竞争,从而保证我国稀土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同时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 2012年2月28日,全国首家稀土全产业链大型集团“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在广州正式亮相。在国务院明确实施稀土大企业集团战略后,有关部委一直在紧锣密鼓布局我国稀土产业发展新版图。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的组建,不仅意味着广东稀土行业资源整合、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大幕正式开启,更是广东率先在我国稀土产业新版图中占据一席之地的重要举措。
  • 2012年3月11日,全国人大代表、工信部部长苗圩在人民大会堂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稀土整合的目的是为了珍惜资源。未来稀土生产企业组建成功后,将只保留2~3家大型稀土企业。
  • 福建稀有稀土集团于2012年8月份正式组建,形成了以厦门钨业为龙头的整合主体,目前福建地区稀土整合已经基本完毕。
  • 2012年12月27日,包钢稀土晚间发布公告,公司于12月27日在包头与包括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玺骏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内的12家稀土上游企业及股东分别签署了《稀土上游企业整合重组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约定,上述12家企业及其股东同意无偿向包钢稀土转让本企业51%的股权。自此揭开了稀土行业整合的序幕。除此之外,包钢稀土也已经完成了对山东、甘肃和四川部分地区的稀土资源整合,北方稀土产业基本被包钢稀土整合完毕。
  • 2013年3月30日,赣州稀土集团正式挂牌运营,江西赣州是中国目前最大的中重稀土资源主产地和冶炼加工集聚区,赣州稀土集团的挂牌标志着中国南方稀土整合取得重大进展。
  • 2013年4月,国土资源部也在官网上发表文章《稀土行业整合确定5家龙头》,文中提到"我国稀土整合方案或初步确定5家龙头企业,包括包钢稀土、广晟有色、中集团、五矿集团和赣州稀土集团,接下来地方稀土企业与5家龙头企业的整合成为稀土行业进一步整合的关键。"
  • 2013年9月11日,工信部副部长苏波在大连夏季达沃斯论坛上对媒体表示,稀土产业整合的工作并不慢,马上就会有大的进展,"年底之前就会有结果"。
  • 在2013年10月26日,中国稀土论坛上,广东稀土集团董事长朱伟透露,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实现了省内稀土资源全面整合。与此同时,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还与中国钢研科技集团、云南稀土产业集团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重整、并购云南稀土产业集团的工作正在推进。
  • 稀土整合行动工信部酝酿已久,但整合方案至今没有正式出台,推进缓慢的原因不言而喻,整合后企业名额有限,各省都想分得一个名额,从最初的两到三家到现在初步定的五家,可以看出工信部在稀土整合上也向地方做出妥协,且稀土在全国层面的整合要明显比地方内部之间稀土企业的整合困难。从2012年开始,各地纷纷建立稀土产业集团完成省内稀土资源整合,各省内部产业集中度不断提升,整合难度也随之加大,因此整合方案中到底会有那几家企业,一切答案或将在2013年底出台的整合方案中揭晓。
  • 2014年1月3日公告,包钢(集团)公司在包头市与内蒙古自治区内9家稀土上游企业及股东分别签署了《整合重组协议》。包钢集团按照稀土专营权及相关专营政策,将9家公司纳入到内蒙古自治区稀土专营体系之内,在符合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后,将其注入包钢稀土,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这标志着,包钢集团在组建稀土大集团上,取得了实质性突破,进一步夯实了其作为全球最大稀土生产企业的地位。包钢稀土方面透露,正在积极筹备的北方稀土集团,若获国务院批准,将成为中国第一家大稀土企业集团。
  • 2014年1月3日,《经济参考报》从权威人士处获悉,由工信部牵头制定的稀土大集团方案,近期刚刚获得国务院批复同意,按照方案内容形成"1+5"的格局,包括包钢稀土组建成立的北方稀土集团,早在数年前就布局稀土行业的五矿和中铝两大央企,以及赣州稀土、广晟有色、厦门钨业等三家地方稀土集团。自此,我国稀土行业整合方案已浮出水面,稀土行业整合也随后加快推进。
  • 除了包钢稀土加紧对北方稀土的整合外,赣州稀土集团也加紧对江西地区稀土整合,厦门钨业也加快了对福建地区的稀土整合,广晟有色不仅对广东地区稀土实现了很好的整合,也开始把触角伸向了云南地区。中国五矿和中国铝业对江苏、湖南、四川、江西、广西稀土产业整合也取得了重大进展。
  • 2014年12月12日,包钢稀土发布《关于整合重组5家稀土企业的公告》,除此之外,公司当日还另发一则公告表示,公司根据组建进度需要,公司将更名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方稀土")。
  • 2014年12月12日,包钢稀土发布公告称,公司将整合重组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红天宇稀土磁材有限公司、包头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五原县润泽稀土有限责任公司。而公告中也同时表示,整合完成后,包钢稀土将分别持有上述五家公司 34%、34%、34%、34%、5%的股权。
  • 2015年1月,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苏波在重点稀土省(区、市)和企业工作会议上表示中国五矿等六大稀土集团将在2015年底前整合全国所有稀土矿山和冶炼分离企业,实现以资产为纽带的实质性重组。2015年5月14日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5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显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6家稀土集团整合重组方案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备案。此备案的批准有利于国内稀土资源的进一步集中,稀土行业长期"多、小、散"的局面将得到扭转,这也将有助于稀土行业进一步整合。
  • 2015年1月20日,包钢稀土更名“北方稀土”;2015年3月16日,由赣州稀土集团、江铜集团和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南方稀土集团正式成立,其中赣州稀土出资6000万元,出资比例60%,为控股股东;江铜集团出资3500万元,出资比例35%;江钨稀土出资500万元,出资比例5%。
  • 中国稀土行业协会(英文名称为:Association of China Rare Earth Industry,缩写为ACREI)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于2012年4月8日在北京成立。会员单位主要由稀土开采企业、稀土冶炼分离企业、稀土应用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个人自愿组成,是全国性非盈利社团组织。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的宗旨是: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充分发挥协会在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为企业、行业和政府服务,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和稀土行业乃至国家利益。
  • 工信部副部长苏波在稀土行业协会成立大会上表示,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的成立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重要工作,充分发挥协会服务、自律和维权职能,积极协调科研单位、生产企业、下游用户间关系,规范行业秩序,积极开展交流、咨询、培训等服务,进一步推动行动行业健康发展,促进企业间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行业创新发展;按照国际惯例和世贸组织规则,促进国际交流,妥善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和纠纷,营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促进我国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 2014年11月10日,为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配合《关于组织开展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函》(工信部联原函[2014]443号)的相关要求,保障广大会员企业的正当权益和合法利益,协会近日与有关会员单位签署了《稀土行业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自律协议书》。
  • 为加强对从事稀土产品生产、商贸流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稀土企业)的增值税管理,经研究,税务总局决定将稀土企业开具的发票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2012年5月16日发布公告2012年第17号。
  • 一、自2012年6月1日起,稀土企业必须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稀土企业专用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的密文均为二维码形式。
  • 二、此次公告所称稀土产品包括稀土矿产品和稀土冶炼分离产品,其中稀土冶炼分离产品包括稀土盐类产品、氢氧化稀土产品、氧化稀土产品、其他稀土化合物产品以及稀土冶炼分离产品加工费,详见《稀土产品目录》(附件)。
  • 三、稀土企业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开具发票有关要求:
  • (一)销售稀土产品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发票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栏内容通过系统中的稀土产品目录库选择,"单位"栏选择公斤或吨,"数量"栏按照折氧化物计量填写,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XT"字样。稀土产品目录库由税务总局会同稀土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维护。
  • (二)销售稀土产品以及其他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分别开具发票。销售稀土矿产品和稀土冶炼分离产品也应当分别开具发票,不得在同一张发票上混开。
  • (三)不得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每张专用发票最多填列七行货物或应税劳务。
  • 四、稀土企业应于2012年6月1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发行。稀土企业使用的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升级工作由各地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服务单位承担。
  • 五、对于使用非AI3型金税卡的稀土企业,需要配备报税盘;对于使用AI3型金税卡的稀土企业,如未使用网上抄报税的也需配备报税盘,使用网上抄报税的不需配备报税盘。对于未使用网上抄报税的稀土企业,需要携带IC卡和报税盘到办税服务大厅进行报税。
  • 六、为保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二维码密文的正常打印,稀土企业打印增值税发票时须使用24针针式票据打印机,如目前使用9针打印机的,需更换为24针针式票据打印机。
  • 中国工信部稀土办主任贾银松强调,推动使用稀土专用增值税发票是加强对稀土行业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有分析人士认为,稀土专用增值税发票的启用意味着中国以专用发票为技术基础的国家稀土专营模式启动。
  • 然而,稀土专用发票的实施并未达到理想的效果,反而使得稀土市场"乱象丛生"。随着稀土专用发票的出台,因为缺乏有效的细则管理,实行专用发票逐步"走了味",甚至成为大量非法生产的稀土产品销售的"合法外衣"。稀土专用发票由于没有和相应的生产资质、环保达标等指标相结合,目前大量非法生产的稀土产品都可以"堂而皇之"地使用专用发票,专用发票的实施使用不仅没有起到"设槛"帮助行业优胜劣汰的作用,反而让一些因为环保不达标等原因"叫停"的非法企业也开始死灰复燃。
  •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司司长陈燕海介绍,两年多来,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出台实施了稀土行业管理办法、行业准入、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一系列政策制度,提高了稀土资源税,实施了稀土行业专用发票,稀土行业管理体系逐步完善。此外,过去两年来,稀土应用产业发展加快,产业规模和技术实力明显增强,稀土行业运行质量明显改善。2011年和2012年,全国稀土行业分别实现利润159亿元和108亿元,分别比2011年和2010年增长288%和163%。2013年上半年,全国稀土行业生产冶炼分离产品3.5万吨,实现行业利润20亿元。
  • 2012年7月29日,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第一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关于授予赣州市为“稀土王国”的提案》获得顺利通过,报工信部同意,命名赣州市为"稀土王国",标志着赣州市被正式授予"稀土王国"称号。
  • 赣州是离子型稀土的发现地和命名地,素有"稀土王国"的美誉,拥有丰富的离子型中重稀土资源,全市18个县(市、区)都有稀土资源分布,面积多达6000多平方公里,累计查明离子型稀土资源储量92万吨,保有离子型稀土资源储量45.69万吨,在国内外同类型矿种中位居第一。2011年1月4日国土部发布公告,在我国离子型稀土资源分布集中的赣州划定设立首批稀土国家规划矿区,涉及面积2534平方公里。
  • 赣州的离子型稀土是迄今为止国内外独具特色的优良稀土资源,包含全部15种稀土元素,富含的铽、镝、铕、钇等元素是发展尖端科技的重要元素。国土资源部网站2012年9月13日对外发布的《稀土探矿权名单》和《稀土采矿权名单》显示,全国稀土探矿权证仅有10张;采矿权证则从113张削减至67张,削减幅度达到四成。其中,江西省独揽45张采矿证,居各省区之首。而在这45张采矿证中,赣州稀土更是独占了43张,赣州稀土子公司虔力稀土也拥有1张。
  • 近年来,赣州稀土产业得到飞速发展。2011年,全市稀土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利税总额分别为373.89亿元、96.8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9倍和3.73倍,稀土产业已成为赣州市发展速度最快的产业。全市稀土产业规模以上企业65家,初步形成了上下游配套的产业链:稀土矿山生产能力,约占全国同类矿的80%;稀土分离规模达4.16万吨/年;金属生产能力达2.4万吨/年,约占全国60%;钕铁硼生产能力2万吨,2011年的产量和销售收入已跃居全国区域第四位;稀土陶瓷形成年产稀土刀具500万把(套)的能力,排名全国第一。同时,生产的钇基重稀土复合球化剂、钇基稀土钢用复合变质剂、钇基重稀土铜添加剂等稀土添加剂产品获国家多项专利。
  • 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赣州已成为全国最大的稀土原矿、冶炼生产基地,稀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形成了从矿山勘查、开采、冶炼、加工、贸易、研发的完整体系,在我国稀土行业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 同时自2012年6月28日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以来,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举全委之力,切实在赣州稀土发展建设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
  • 2013年4月,工信部提出将支持赣州建设全国重要的稀土、钨产业基地和稀土材料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国家南方离子型稀土与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立稀有金属产品交易中心。
  • 2013年7月16日,在南昌举行的江西理工大学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西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和教育部三方近日联合发文,将共建江西理工大学。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支持江西理工大学培养钨与稀土等战略产业高层次人才,支持江西理工大学围绕钨、稀土、、钢铁等领域的重大需求开展科学研究,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扶持领域的重大项目申请、重要成果转化、重点平台建设优先予以支持。
  • 2012年8月8日在中国包头•稀土产业(国际)论坛上,经中国稀土行业协会审议通过,报工信部同意,包头市正式被命名为"稀土之都"。据不完全统计,包头市目前的稀土储量占中国的87%,稀土产品出口量占全国的一半。包头市拥有全国惟一一个以稀土冠名的国家级高新区--稀土高新区。同时,作为中国乃至全球最大的单一稀土生产加工企业,包钢稀土的控股股东包钢集团拥有全球最大的稀土矿藏,包头还拥有包头稀土院等专业研发机构和人才,发展稀土的条件得天独厚。从2002年起,包头市将稀土开采权统一到包钢集团。2008年,8家稀土规模生产企业共同投资组建了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稀土实行五统一,改变了稀土原料无序生产和供大于求的状况,同时也增强了掌控稀土价格的话语权。目前,包头市已初步形成稀土采选矿、冶炼、深加工及终端产品的科研、开发、生产等较为完善的稀土工业体系。
  • 稀土战略收储工作
  • 2011年5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稀土战略储备体系。按照国家储备与企业(商业)储备、实物储备和资源(地)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稀土战略储备。此次收储就是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部署所进行的国家储备。
  • 2012年7月稀土战略收储工作已启动,国家财政资金将通过企业进行收储。这是我国首次启动稀土战略收储。
  • 2014年4月,相关信息表示到目前,国储局已经与中铝、五矿、包钢、赣稀、厦门钨业和广晟有色签订了稀土收储协议。业内人士表示,签署协议意味着稀土收储已经正式敲定,但正式文件没有下来,企业不敢透露具体细节。从之前6个月的平均价格来看,此次稀土收储的价格应该至少高出市场价格10%。
  • 2014年国家收储为7月31日完成竞拍,9月份在赣州起运,国家收储总量为1万吨,由五矿稀土、北方稀土等6家企业完成,另外参与收储的6家企业再增加商业储备3000吨,在收储产品结构上已做调整,偏向于中重稀土。2015年截至目前,国家没有确切的收储消息。
  • 国内首个稀土交易平台将挂牌运营
  • 2012年8月8日,我国第一家稀土产品交易平台在内蒙古包头挂牌。这是我国首个全国性稀土产品交易平台。由于此前稀土行业存在分散交易的乱象,国外买家可以通过向多个稀土企业同时询价的手段来压低价格。稀土交易平台的建立有利于完善稀土的销售市场秩序。同时,统一的市场报价也有利于中国稀土企业在和国外买家谈判时争取更多的话语权。
  • 包头稀土交易所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共有10家股东,每家股东出资1000万元,各占注册资本的10%。其股东包括内蒙古包钢稀土、国家物资储备调节中心、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江铜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五矿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高新控股有限公司。
  • 2014年3月28日,包头稀土交易所正式试营业。在试水模拟交易5个月之后,包头稀土交易所于3月28号正式试营业。组建包头稀土交易所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稳定稀土产品的价格和规范交易行为,确立中国稀土的全球定价权,形成中国稀土定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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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头稀土交易所同时公布了交易管理办法、交易规则等事项。据规则,包头稀土交易所将设三种现货交易模式,包括现货竞价、现货挂牌和网上商城。交易品种包括:氧化铈、氧化镨钕和氧化铕等几个品种。
  • 全国稀土矿(稀土氧化物REO)开采总量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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